您好:
事情是这样的:我与前妻02年1月经法院判决离婚,家中的两套位于
市中心的房产以及一切债券股票及存款都归前妻所有,女儿共同负担。我
只要了一套偏远的本单位的福利房,且一直由我付房贷,尚未付完。房子
已交房尚未搞装修,且我一直住在单位的宿舍。这些己经由法院判决双方
签字生效。现在我准备将这套房卖掉,换一套离单位近一点的房,但是以
前的购房合同以及发票契税票都在前妻那儿,我多次索要,她承诺给我,
可就是找各种借口迟迟不还给我,为难我,还骂骂咧咧,没完没了,遇到
这样的难缠的人,真的很烦!请问龙律师我该如何拿回属于我的东西?